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、法规规定,结合我县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,连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从
连城大道与莲北路交叉路口(翡翠城路段)、JN江南入口连城大道与莲岳路交叉路口(物流园路口)、彭锦路(原学府路)和国道319线米(朋口八钱亭)路段等电子警察监控设备。
上述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启用后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各类显见通违法行为开展非现场查处。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文明出行,JN江南入口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。